1140514戴理事長出席彰化銀行團體協約簽約典禮

1140514戴理事長出席彰化銀行團體協約簽約典禮
 
 
圖01.彰化銀行與彰銀工會於5月14日簽訂「團體協約」,彰化銀行董事長胡光華(中)、總經理簡志光(右五)、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主任秘書陳明鈴(右二)、彰銀工會理事長許仁杰(左五)、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司長莊美娟(左二)、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左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工會理事長邱奕淦(右四)一同合影
 
 
 
彰化銀行與彰銀工會於5月14日再次簽訂「團體協約」,距94年3月15日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已歷時20年,相關重點如下:
 
1.產假58日、產檢假8日、陪產檢及陪產假8日,並放寬陪產請假期間為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各15日;
 
2.為利員工彈性調配休假時間,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婚假及喪假之計算單位,改為得以小時計算等措施。
 
3.「員工休假補助」,休滿7日以上補助2,500元,休滿10日以上補助5,000元
 
4.為員工投保「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並全額負擔保費,經由員工照護機制,提升現職人員之福利,藉此凝聚員工的向心力及提升員工幸福感,打造幸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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