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產業總工會 -- 推薦新書:《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
正在加載......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推薦新書:《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

推薦新書

 

《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簡介

 

  我國工會運動長期受資本家和國家機器的強力壓制,力量迄今相當薄弱,不但絕大多數工會型態停留在廠場層級,工會幹部與會員的行動空間也飽受限制,使工會組織不易普及與發展,工人力量難以自主團結。勞工無論籌組工會、加入工會、擔任工會幹部或是參與工會行動,都可能引來雇主使用解僱、調職、減薪、記過等不當勞動行為的打壓或報復。尤其當工會組織發展尚處於萌芽階段,勞工與工會不易抵抗雇主無孔不入的威脅;即使工會籌組成功,雇主仍可能鼓動勞工退出工會或企圖干涉工會事務,並採取不當勞動行為,阻礙勞工行使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等「勞動三權」。

  不當勞動行為成為雇主鎮壓、甚至消滅工會力量的重要武器,因此,如何保障勞工行使勞動三權,益顯重要。經過多年研議,參酌美國與日本兩國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我國於2010年終於完成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的修法,並於201151勞動節開始實施,此次堪稱勞動三法頒布施行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新修正勞動三法在《工會法》第八章〈保護〉與《團體協約法》第六條明定的不當勞動行為類型,包含:不利益待遇的禁止、支配介入工會的禁止、團體協約誠信協商義務,如果雇主違反相關規範,勞工與工會可以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當中的〈裁決〉一章,向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來獲得救濟,這可謂我國戰後集體勞資關係制度的重大進展。

  然而,裁決制度是我國立法暨行政部門參考美國與日本兩國經驗所制定,並非透過我國勞動政治力量催生,因此國外經驗之參酌亦有其重要性,以對照我國裁決制度的施行現況,做一檢視與比較,故本書第一章先簡介裁決制度在美國與日本發展的歷史背景與立法政治意義,再分析我國不當勞動行為的立法政策。第二章則深入介紹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規範的內涵與運作;第三章評析我國裁決委員會運作迄今做出的多項裁決內容,包括解雇、考績、調職、獎懲,或是與身分上(勞工董事)有關的多種不利待遇,以及工會會員身分、會務假、代扣會費與阻礙工會運作的雇主行為。以期藉由歸納相關裁決決定的特徵,就不當勞動行為規範的未來發展,有所助益。最後,第四章與第五章引介日本與德國保護工會行動的法制,前者以勞動委員會制度為主,後者以司法救濟制度為核心,以期開拓我國保護工會發展制度的視野,徹底落實勞動三權的保障。

 

 

勞動視野工作室出版序

本書簡介

Synopsis

推薦序一:世新大學社發所 陳信行副教授

推薦序二:中華電信工會 朱傳炳理事長

推薦序三:桃園群眾服務協會 工運組織工作者杜光宇

 

第一章      當勞動行為制度之國際發展史及其立法政治意義:兼論我國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之立法政策

第二章      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救濟與工會保護

第三章      我國裁決委員會之裁決內容:案例分析與未來制度發展

第四章      其他國家有關工會行動保護法制之途逕(一):日本不當勞動行為的救濟與勞動委員會制度   

第五章      其他國家有關工會行動保護法制之途逕(二):德國同盟自由基本權與民事訴訟救濟

第六章   結論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叢書系列之二】

工會保護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

  

【作       者】 林良榮助理教授邱羽凡律師  

                        張鑫隆助理教授

【出        版】勞動視野工作室

【出版日期】201210

【定        價】新台幣250

 

*進一步書籍資訊請參閱: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