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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讀書會:人人喊殺,是謂民主?

【線上讀書會】

人人喊殺,是謂民主?

                                                                                                                             文:薛舜文(全國產業總工會社運部)

 

本期閱讀書籍

書名:《殺戮的艱難》

作者:張娟芬

出版:行人文化實驗室

初版:201011作者:芭芭拉.艾倫瑞克  Barbara Ehrenreich

 

 

 

對於一個嚮往正義的人,死刑多少構成一種誘惑。如果您還沒決定要支持還是反對死刑,如果您心裡還是有七個支持與八個反對死刑的理由,老實說,我覺得很正常。但是下次輿論又喊殺的時候,我們至少可以,停下來,想一想。」

------張娟芬

 

這是一本討論死刑的書。

 

2010年,無疑是死刑存廢最引發討論的一年,然而可惜的是,過多的言語攻訐以及激昂的情緒氾濫,台灣並沒有太多理性的討論空間。就在支持廢除死刑的法務部長下台後,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曾勇夫部長,哼不隆冬的速速簽署死刑,半年不到槍決了9人,以殺人比例來說不亞於「壞人的典範」陳進興。浮濫的求處死刑,將死亡當做對社會的交代是最偷懶而廉價的方式,然而,我們必須思考的是:重典無法治亂世,否則中國是求處死刑人數最高的國家,也並未見其犯罪率下降。

 

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則必須透過資源的重新分配、改善法治環境、提高檢警辦案效率,以及,建立完善的被害者保護制度。

 

書中提及幾個熟悉的名字,就是判決書中所謂罪大惡極的「壞人」。說說蘇建和案吧,該案件中唯一服法的嫌犯王文孝,在他坦承犯行之後,便接受軍法審判,不久之後的某天清晨把他搖醒帶到刑場,接著就被開槍處死了。我不知道王文孝有沒有悔改之意?可能連悔悟的時間都沒有就這麼死了?假設他對於自己的犯行無感到不知道自己「何罪之有」,那麼,刑罰的意義究竟又是什麼?

 

王文孝是個沒人疼愛的小孩,他的人生悲劇,在他槍決之前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經開始了,甚至在他死後,家人也拒絕收屍。

 

湯英伸,一個力爭上游的原住民青年隻身到台北打拼,勞動條件很差、被老闆剝削,想離職卻因為身分證扣押在老闆手上而無以離開,在與老闆爭執、扭打時,失手殺了老闆,以及聞聲前來的老闆娘和小女兒。

 

「我不奢望會得到法律什麼寬容的制裁,甚至那極惡毒的制裁,我也應當接受」湯英伸的懊悔挽救不了已經逝去的3條生命,包括他自己的。我並非接受殺人這件事情,但我必須坦承,面對這些「壞人」的極端人生,我確實是有點同情的。請注意:我的同情在於養成「壞人」的過程,也就是「為什麼壞人會是壞人」,而非其犯罪的行為。

 

書中有這麼一句話:殺人是一時衝動的偶然,社會中不公義的結構卻是存在已久的必然。

 

身處於勞工運動的現場,我們知道貧困是舉世皆然的問題,而在許多社會運動的場合,我們也明白弱勢之所以是弱勢,是由於資源分配的不均等,是整體社會結構的壓迫,情境成就了弱勢現況,貧富差距的急速擴張,弱勢者更是難以翻身。面對犯罪,我們也必須敏感的覺知:犯罪的成因很複雜,將之推卻到犯罪者個人因素,是有所偏頗的。

 

本書分為三部分,從犯罪開始,深入討論「死刑」更寬廣的思考路徑:

  第一部:思考

  死刑議題不是非黑即白,並不是支持死刑就是與受害者站在一起,反對死刑也絕非放縱犯罪的可能性,作者的論點並非生命的可貴,而是殺戮的艱難!當司法審判的品質參差不齊,動輒喊殺的輿論辦案,加上薄弱的公設辯護人制度、殘破的監獄機制....你可以質疑「反對死刑」太過理想化,然而全然的信任「台灣的死刑」難道不也是一種無知?

  第二部:行動

  2010年是關鍵的一年,法務部長因堅決不執行死刑而下台,國內死刑議題於是以前所未有的討論熱度浮上檯面。急躁的執行死刑,在國內「才殺這麼少」的不屑中,國際卻將台灣看做蠻荒的未開發國度,紛紛提出譴責!而作者跟著一連串的議題發酵和社會脈動,質疑檢調單位的過失,反批死刑誤判、司法亂判,並且從制度面去思索被害者保護制度的建立,以及批判政府的無知和虛偽。

  第三部:見證

  作者用一貫的溫潤筆觸,沈重的拋出幾個問題:死刑令在下達之前,經過了哪些程序?這些程序是否合情、合理與合法?是否每一個案子都真的被好好地對待?媒體是否有中立、如實地處理這些案件?司法制度與媒體,都是與我們切身相關、密不可分的社會系統,司法的亂判與不公無法查明真相,反而製造悲劇,而媒體的煽動觀點又是如何操作我們的情緒,以及觀看犯罪的角度。

    我們的心裡都有一把衡量罪惡與正義的尺,然而我們終究是人,那把尺的量度總有誤植的可能,如果我們沒有忘記江國慶(在死亡很久之後終於被發現他是無辜的,而因為司法糜爛被錯殺的人可不只這一個),在我們還沒有一個審慎且值得信賴的司法制度前,要如何捏著那把尺?要如何定義這個人該死、不該死?又要如何能確定自己是好人,還是壞人?

 

    面對死刑制度,我在意的,其實與人權並沒有那麼直接相關,當然死刑存廢的議題確實是由「身而為人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想像脈絡而來,但我真的沒有那麼在意誰的死活(無論是加害人還是受害者,除了覺得「好可憐」之外我並沒有太激動的情緒),我在意的是一個制度,這個制度可以保障更多的生命,將非自然死亡的機率降到最低,而暫緩死刑,正是能更加完善整個司法制度的第一步。

 

「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不得廢除死刑」一直是支持死刑制度者的說法,然而在閱讀這本書、深入檢視死刑制度之後,我要說的是:在任何配套措施都沒有之前,也許更應該暫緩執行死刑!

 

除了死刑之外,我看不見這個政府在其他領域、政策的付出和用心,在失業率攀升、貧富差距越加擴大、實質薪資所得低落的今日,要怎麼說服我容許這個國家展現效率的方式,僅有死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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